一、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南宁市桂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人员公告》的规定,综合面试情况,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李志鑫 余木子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工作参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应聘者须知
(一)参加体检的应聘者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应聘者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将按照《公告》要求进行递补。
(三)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应聘者要按要求如实填写体检表的“既往病史”栏,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取消聘用的处理。
(四)准备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五)请配合检查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项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
(六)体检医师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请予以配合。
(七)体检过程中,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擅自离组,抽血前暂不吃早餐;抽血后,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本组人员吃早餐。体检结束后,本组统一集中后才能离开。
(八)体检费由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九)按医院要求,为了检测结果准确可信,请参加体检的人员作好如下体检前的准备:
1、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早上不吃早餐,空腹进行。
2、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应聘者,应在接到体检通知后及时向招聘单位和同级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延缓体检。已经怀孕的,提供《孕产妇保健手册》;疑似怀孕的,按时参加体检,并主动报告,由体检组织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可延缓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按照有关程序组织体检。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应聘者在体检前不主动告知怀孕情况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尿液取检注意取中段尿,避免影响检测结果。
(十一)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未检完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体检资格。
(十三)体检完毕请注意保持手机畅通,体检有问题的体检组织部门会主动电话联系应聘者。
(十四)纪律要求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体检结果无效,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违反体检纪律的相关人员,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五)本公告发布以后,应聘者放弃体检资格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本《公告》由南宁市桂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8677103106
南宁市桂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6日